北京市生活饮用水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要求

2017-11-07 来源: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要求

                                                                        市卫疾控字2003-087号

一、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要求
(一)环境卫生要求
1、水箱周边距构筑物距离不小于60cm。
2、室内地面铺设防滑瓷砖,且有一定坡度在千分之五左右。构筑物顶部及墙壁应贴瓷砖或涂刷防水防霉涂料(颜色以白色为佳)设备间墙壁上应安设通风扇或相似设备。
3、在墙壁的适当位置悬挂彩色喷绘塑板制作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供水工艺流程图、卫生许可证。
(二)设备及材质卫生要求
1、所选用的不锈钢板、搪瓷钢板、玻璃钢等材质的水箱内外壁必须光滑、洁净、平整;不得选用已经列入淘汰产品目录的产品。
2、水箱的出水处必须安装饮用水处理装置(如:消毒设备)。
3、水箱观察孔高于水箱顶部平面5公分以上且有倒扣盖并加锁;水箱顶部距构筑物顶部之问距离不得小于80cm;水箱顶部透气罩不得少于2 个。水箱应设置内梯和梯,便于水箱的清洗和消毒等卫生维护。水箱内部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应为不锈钢材质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长期不锈蚀。
4、选用的水箱、饮用水处理装置(消毒设备)、供水设备及管材必须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5、采用无负压、无吸程供水设备为供水方式时,应首先取得市政供水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应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城镇简易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卫生要求
(一)、环境卫生要求
1、水源井应设在装有安全设施且门窗齐全的固定构筑物内;并安装饮用水处理及消毒设备。
2、室内地面铺设防滑瓷砖,且有一定坡度在千分之五左右。构筑物墙壁及顶部应贴瓷砖或涂刷防水防霉涂料;墙壁上应安设通风扇或相似设备。
3、在墙壁的适当位置悬挂彩色喷绘塑板制作的卫生管理制度及供水工艺流程图、卫生许可证。
(二)管材及设备要求
1、储水用的清水池用材必须符合卫生、无毒的要求,并设置导流装置。
2、所用管材和设备必须采用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新型管材和水处理设备,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3、设计方案和图纸审查后,由市或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出具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工程卫生质量验收后由市面上或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卫生质量认可书。